近日,霍邱县工商局根据投诉,查处了一起侵犯“郎”牌商标白酒案。
经查,该县某商贸公司去年底从成都成特酒厂购进“百年郎(蓝盒 1X4瓶)”白酒190件,购进“百年郎(红盒 1X4瓶)”白酒200件,至案发时已销售380件,非法经营额共计13650元,剩余10件白酒已被县工商局依法扣押。经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鉴定,属侵犯驰名商标“郎”牌注册商标专用权。霍邱县工商局依据《商标法》和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给予当事人立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.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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